close

 

〈摘要〉

 

無形者有形之始也,欲將無形顯於有形,必藉某種媒介而表述,

筆者稱之「思惟模式」、「語言模式」與「行為模式」,此即人類

業之表徵也,故經法中特用此以真理存在之三密基因!

然,此三模式為一切宗教思想所共用,倘若不解其存在及運用,

則無法明瞭各宗教之根本核心價值,更無法解讀其根本經典!

今言「華嚴思想的承先啟後」,勢必基於此一前提而作論述!

 

言華嚴會者,「三世共一時十方無來去」,乃云佛陀

在菩提樹下成道時,「不動本座而遍法界一念不起歷古今」;

以此菩提樹下一會,不在歷史之數中,非史上可思議之法,

為不可思、不可議之法,故稱「華嚴會上」! 

此與「起于菩提樹向鹿苑去度五比丘」之鹿苑會,截然不同。

自鹿野苑三轉十二行相法輪以降,皆隨史實之數,此後世尊弘法

度生,係屬歷史事件,乃歷史上可思、可議之法,以于史可徵故,

遂稱「鹿苑會上」或曰「法華會上」!

 

倘若未能將此分野辨明清楚,如何而能申論華嚴思想? 蓋此乃

立足點之核心也,古來大德申論每言及此,而今人觀之反而不易明白,

遂失此一根據之立場,更造成華嚴、法華之論爭,實無意義也!

須明華嚴會上之根本定義,而未濫混鹿苑會上之意義;必不昧于

鹿苑會之史實,而爭較華嚴會之真理存在! 倘明于此,方能提列

古典華嚴思想」之核心價值!

 

雖曰「真理無所在」,然法界論主張「無有一法出此法界」;

法身論則強調「無有一法法身不相隨」! 如是──

      「全法界等于一法身」,

     而「全法身是為一法界」,

    亦即「法界=法身=真理」矣!

結論如此,展開又如何呢? 法身論法界論係佛陀思想之

最終極標的,是故分判于華嚴會上,而非鹿苑會上!

此二論即是華嚴思想之樞要。 以具此極終架構之燈塔的存在,

慈航方不迷失于生死大海; 更以法身及法界之論的完成,

佛法思想的完整性即可全然釋出,而華嚴思想之標竿亦昭然若揭!

 

此外,本文更探討「真理觀」及「成佛觀」之間,存在著

思惟模式上的結構性差異,故於兩大思想系統申論之同時,

遂產生某種程度的出入!  論者自不需要排比等次之高低,

須認清此中之差異,乃源自因地果地立場有別即可!

 

無論「新古典華嚴思想」或「第四期佛教思想」之發展,

勢必將改弦易轍,不能再消極地停滯于思想建構之層面,

更當運用僧伽對生命真理的體驗,於架構佛教思想系統之同時,

透過理事無礙法界的運作同步建置一套淑世之標準制度,

令三世間皆得圓滿!  亦即──

非但于「智正覺世間」中,展望佛法之不可思議,更將展現

佛法于「器世間」與「眷屬世間」的雄厚實力,從而共建

世間法界之大同盛世,以及和諧完美的人間天堂

 

 

關鍵詞真理法身法界生命大腦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haiyu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