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、次言「用法界」
謂「用法界」者,屬法界之動態現象。
佛法所言之生命真理,並非一死寂的荒野,實為有機之生命體;
然,此真理存在之「用」究竟為何?
筆者今言「用法界」,即在陳述此一實況!
(1)世間法界
吾人所存在的這個世間,稱「世間法界」。
凡夫種性之生命,生存于此世間法界,因於五蘊與六塵之相應,
從而誕生心意識的作用。 又,此八識之作用,
若執六塵為主,則生出生理現象、物理現象之質礙;
若以五蘊為重,則生出心理現象、社會現象之執取。
前者貪業盛,後者瞋業盛;前者我執重,後者法執重。
若界內解脫之行者,
修習對治前者生色界天,修習對治後者生無色界天。
若不得界內解脫,則為三苦、四苦、八苦、無量諸苦所纏繞;
於中,七情六欲、五毒、五蓋等,即謂紅塵萬尺浪也!
此世間法界中,無論依于五蘊或六塵而起之諸法,
總括一切有形、無形,有為、無為,皆屬虛妄,無有真實!
是故,佛陀呵棄也! 一切諸佛勸離也!
(2)淨土法界
謂「淨土法界」者,乃生命改造工程中之必然現象;蓋以世間法界
之凡夫種性,欲改造生命成如來種性,豈如翻書般容易? 此中必須
具備足夠的自性善根與菩薩種性; 是故,未具此足夠的資糧道之前,
即應先具備之! 佛教界諸山長老,常勉初機學人以「發菩提心」、
「多種善根」,即此之謂也!
然,欲令學人初發菩提之心,實非易事,故於經法中常以「東方」
表徵起始; 且如大品《般若經》中,薩陀波崙尊者(即常啼菩薩)
於發心之始,即向東方尋求善知識(即曇無竭菩薩); 此即
告諸學人,于日常生活之觸事遇緣,皆發菩提心也!
逮至舉手投足、耳濡目染,無非皆為普賢行、普賢境時,
當下即是「淨土」! 此曰:菩提心已成熟,皆謂「彌陀如來」;
蓋以觸事、遇緣,皆無量覺;
舉手、投足,皆無量壽;
耳濡、目染,皆無量光!
如此,豈非「西方極樂」乎?
故云:淨土者,非外在之相,乃自證境界也!
所謂發菩提心者,雖是點點滴滴,不成系統;
但以法界宏觀,濾此一境,終成淨土法界矣!
故此寥若晨星之菩提心,不可輕忽也!
匯聚而熟,自成淨土,乃至出離三界之根本因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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