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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的形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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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業」為世間結構下的產物,而世間結構又以五蘊為「能」,六塵為「所」,
何以世間眾生反以業為苦?業非五蘊六塵的直接產物,猶如眾生亦非
五蘊六塵的直接產物。世間生命是由五蘊六塵的相應而產生的排列組合,
故而生命有森羅萬象,眾生即指此眾緣和合而生的產物。業的產生亦然!
是五蘊與六塵在眾緣和合之下的一種必然結果,此種結果對於眾生的
想行識之運作所產生的矛盾感,即是業。
換言之,五蘊與六塵的相應,在世間的結構中是無止盡的運作下去;因此,
當前面所相應的結果,與後面的因緣產生矛盾時,果報之呈現即是「業」;
此矛盾感有大有小、有正有負,此即「受」的定義, 即是苦受為「業苦」,
而樂受為「福」。
而此五蘊六塵的相應運作,乃隨外境的即六塵與內德(即五蘊)的相互作用,
這當中,五蘊的運作為「能」──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,其中尤以「想、行、識」
的主動性運作及目標性追求,為對法塵一再加工,以至於──自單一法塵、
綜合法塵(兩個單一法塵以上的聯結),乃至單一概念、綜合概念,以至於
意識形態、意識流等……,此皆想、行、識對法塵一再加工的結果;而此
綜合法塵以上的結構,純屬虛妄,此即為業!
當眾生是生而為此求生,即是業惑之源,生而為苦! 而自出生以來,
一念無明起,即與多生累劫以來的業惑相聯結,故而苦果不斷,是為
根本無明也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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