………… 所以我們經常提醒大家
──學會的事完全是學會單位由在家人去處理,
──僧眾不跟在家人混在一起,因為
僧眾要「出去」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,
你不要以為沒事,不是,不是這樣子的!
你隨時隨處都要特別留意這些個部分,
必須很嚴謹的看護好自己的起心動念,
要不然就很容易在這些方面疏忽而造業了…
理論上你不會造業,可是在實際工作中
你多留意看看,這當中有很大的差別!
為什麼人家要~寧可自己花錢
不要花大家的錢~~
為什麼呢? 你可能以為那我就認為無所謂!
無所謂呀,反正我也沒貪污(這你可貪得大了)
就像那個調解事情一樣,調一調都出事了,
就是因為他身在現場裡,忘了那個分際,
忽略了分寸,這很遺憾,遺憾哪…
好吧,這幾個問題現在特別再說一次,
這些涉及到生活中的事,實在很不好說,
說了都會碰到人(不是故意要去碰你的,
純屬巧合)而這種事情絕對真實哪!
你有沒有遇到過呢? 那你自己回去懺悔,
真的要自己回去懺悔,這個沒有辦法!
因為這在凡夫本來就是想當然耳──
人家這樣可以,那我也可以這樣!
本來就這樣呀,人家各公司不是都一樣的嗎?
我們是 NPO(非營利事業)不是 CO(公司),
── 公司是第二單位、第二部門
── 政府機構是第一部門
── 我們是第三部門(啊就是不一樣啦)
第一部門有公權力,貪污也是貪十方眾生的錢
你要留意到──那個結構通常是看果報的!
他現在貪污還沒被逮到,是表示他還有福報,
所以他可以繼續貪… 那如果是沒福報的話,
一億四都可以抓出兩億二來,為什麼要抓一億四
怎麼會又多跑出八千萬來呢? 那就是──
他過去所貪的通通會一一流出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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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筵精點~1282(擷自講記第七參伊舍那優婆夷~26-0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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