顯密兩教定義之芻議

 

壹、前言

 

顯教」與「密教」乃中國佛教界極為普遍的概念,然此一概念從何

而來? 何時起用? 定義如何? 則未有明確之定義與出處。 雖依于

真言宗之判釋而來,方有顯密兩教之說,然未符中國佛教之全體實況,

故宜全盤並重新定義。  真言宗云: 顯教屬三藏十二分教,為報佛、

化佛,為大眾說;  密教為法佛、為自性受用佛、為自性眷屬說,如

《大日經》、《金剛頂經》等。  此說非但不為教內所接受,即於理上

亦生矛盾! 何以一入真言宗皆成法佛眷屬? 此乃自生矛盾也!  今

擬自「歷史發展背景」及「學理背景」兩方面,探討顯密兩教之根本

定義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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