肆、顯密合一
「顯密合一」之論,亦為山林佛教(或社會佛教)之一種概念;
然此確有其學理上之依據,並存在著歷史的事實,於宮廷佛教中
是不能見到的! 茲分述如后。
一、就學理之依據而觀察
「中觀論派,自分唯識、唯智、天台、賢首,而無行法;
瑜伽行派,自分禪宗、淨土、律宗、真言,而無義理。」
因之,顯宗自以取密宗之法行之,而密宗自以取顯宗之法據之!
中土的大乘佛教,自始即以定慧等持、福慧雙修、教觀雙舉之大纛,
而顯現於世,此即「顯密合一」之稱也!
設以賢首之教而行於禪的行法,即「賢禪」之關係;此行法以賢首
之教、禪之觀行為樞要,是為「賢首禪法」也! 若以「賢淨」言之,
即以賢首之教為教綱、以淨土之法為樞要,是為「賢首淨土」也!
以是類推。 反之,若以禪之行法為宗、以唯識為教綱,是為
「禪宗之唯識」也! 若以禪之行法為宗、以賢首為教綱,是為「禪之
賢首」也! 此謂學理上必然之「顯密合一」也! 以不得有教無觀故!
換言之,各教團、各僧團、各道場,無非教觀雙舉之顯密合一也!
由是可知,「密」非單指真言密! 「密」之廣義定義,實含禪、淨、
律、真言也!若言真言密是為狹義之定義; 另喇嘛密則單指「藏密」
而言。即今坊間所稱之「密」,實多訛也! 無論言藏密或密宗為首者,
確指應為「真言密」,具體言之應稱「喇嘛密」。 然,坊間流風已開,
始從俗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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