肆、顯密合一

 

顯密合一」之論,亦為山林佛教(或社會佛教)之一種概念;

然此確有其學理上之依據,並存在著歷史的事實,於宮廷佛教

是不能見到的! 茲分述如后。

 

一、就學理之依據而觀察

 

中觀論派,自分唯識唯智天台賢首,而無行法

瑜伽行派,自分禪宗淨土律宗真言,而無義理。」

 

因之,顯宗自以取密宗之法行之,而密宗自以取顯宗之法據之

中土的大乘佛教,自始即以定慧等持福慧雙修教觀雙舉之大纛,

而顯現於世,此即「顯密合一」之稱也!  

 

 

 設以賢首之教行於禪的行法,即「賢禪之關係;此行法賢首

之教、禪之觀行為樞要,是為「賢首禪法」也! 若以「賢淨言之,

即以賢首之教為教綱、以淨土之法為樞要,是為「賢首淨土」也!

以是類推。 反之,若以之行法為宗、以唯識為教綱,是為

禪宗唯識」也!  若以禪之行法為宗、以賢首為教綱,是為「

賢首」也! 此謂學理上必然之「顯密合一」也! 以不得有教無觀故!

換言之,各教團、各僧團、各道場,無非教觀雙舉顯密合一也!

 

由是可知,「」非單指真言密! 「」之廣義定義,實含

真言也!若言真言密是為狹義之定義;  另喇嘛密則單指「藏密

而言。即今坊間所稱之「」,實多訛也! 無論言藏密密宗為首者,

確指應為「真言密」,具體言之應稱「喇嘛密」。 然,坊間流風已開,

始從俗也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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